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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控涉“共谍”王炳忠、侯汉廷等5人无罪确定

来源:俊洪快讯网   作者:娱乐   时间:2024-03-29 09:01:03
新党王炳忠(左)、共谍侯汉廷(右)和林明正(中)。遭控罪确(中评社 资料照)
  中评社台北8月5日电/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及发言人王炳忠、涉王十八夜(肉)陆生周泓旭等5人,炳忠遭检方起诉8年前受大陆政府指示在台湾涉嫌发展组织。侯汉“最高法院”认定,人无本案一审及二审都判无罪,共谍检方上诉不符合《刑事妥速审判法》规定,遭控罪确且也无证据证明犯罪,涉王判决驳回、炳忠侯汉廷等5人无罪确定。侯汉十八夜(肉)  综合台媒报导,人无本案是共谍蔡政府上任后侦办“国安法”的一大指标案件;检方指控,周泓旭2014年结识王炳忠、遭控罪确林明正、涉王侯汉廷,接受中共国台办政党局副处长崔赵辉、上海市对外联络办公室官员赵超指示,共组“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”、“星火秘密小组”等组织在台发展,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。。 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及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,王炳忠、林明正、侯汉廷有透过“燎原新闻网”经营网站,并聘雇员工加入运作行列,且对外举办活动,但他们并没有危害“国家安全”或社会安定。  高院认定,依检察官起诉所提出的证据,不足以认定王炳忠、林明正、侯汉廷及周泓旭有意图危害“国家安全”,为大陆地区党政军等机构发展组织的犯行,且王进步也没有构成帮助为大陆地区党政军等机构发展组织罪,判决5人无罪。  由于速审法规定,一、二审若都获判无罪,除非判决抵触“宪法”或违背大法官 解释、判例,否则检察官不得上诉三审,但检方仍提上诉,“最高法院”认为不符合速审法规定,判决驳回,全案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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